您搜索的标签关键字是:"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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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民政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市民政工作有关行政性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三)拟订全市优抚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
- mzj.lyg.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22 2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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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一)根据国家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结合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我市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规定进行监督检查。(二)主管救灾工作,调查上报灾情,分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国内外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指导农村救灾合作保险。(......
- mzj.changzhou.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18 21: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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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办法,负责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市区跨县(市、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
- mzj.yangzhou.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16 20: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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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二)拟订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承担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
- mzj.nantong.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08 19: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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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兜底管理工作。(三)拟订全市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
- mz.xz.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07 19: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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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拟订全市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困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四)拟订全......
- www.mzj.suzhou.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04 21: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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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民政局,是无锡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之一,担负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双拥优抚安置、婚姻收养、殡葬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管理、老龄工作等多项工作任务和服务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拟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
- mzj.wuxi.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01 19: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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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政局是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43号)设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社会民政事务管理的责任。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26楼。民政业务包括:区划地名、救灾救济、慈善救助、殡葬管理、基层政权、社区建设、村务公开、社会事务、民间组织、老龄工作、收容遣送等。
- mzj.nanjing.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0-27 12: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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