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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邮政管理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二)研究拟订本地区邮政发展规划。(三)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市场以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服务的实施。(四)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五)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六)承办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jssz.spb.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06 22: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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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
- jiangsu.chinatax.gov.cn/col/col8648/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06 22: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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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是直属苏州市政府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负责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公积金中心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缴存管理处、使用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信息管理处、内部审计处、服务管理处九个职能部门;下设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吴中、相城、姑苏、虎丘九个分中心和盛泽一个管理部。公积金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起草全市住房公积金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发展......
- www.gjj.suzhou.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06 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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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苏州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挂“苏州市方志馆”牌子,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处级,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使用规定如下。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二)拟定全市地方志编纂方案,组织实施《苏州市志》编修工作。(三)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展方志理论研究。(四)组织开展地情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 www.dfzb.suzhou.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06 21: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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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是国家法律确认、政府批准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
- www.cl.suzhou.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06 21: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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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档案局(馆)实行局、馆机构合一的管理体制,行使档案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两项职能,其中档案馆是“国家一级档案馆”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苏州市级重要档案的永久性保存基地和利用中心。2017年10月,所辖事业单位——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申报的“近现代中国苏州丝绸档案”,与“甲骨文档案”“ 清代澳门地方衙门档案(1693年至1886年)”一起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名录》(又名《世界文献遗产》),填补了苏州《世界记忆名录》的空白......
- www.daj.suzhou.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06 21: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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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农业农村局是苏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
- www.nlj.suzhou.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06 21: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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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苏州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确立了“为民服务、为党分忧”的工作宗旨和“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的争创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苏州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目前,苏州市检察院下辖10个基层院,即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4个县级市检察院,吴江、吴中、相城、虎丘、姑苏、工业园区6个区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共有政法专项编制1252个,现有工作人......
- sz.jsjc.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05 21: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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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9月苏州解放以后,苏州市人民政府设立了司法科,行使审判职权,为第一审级法院。同时由于苏州行政区机关设在苏州,苏南苏州行政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1月宣告成立,管辖苏州市和五县,为第二审级法院。后苏州市政府司法科扩展更名为苏州市中级法院,苏南苏州行政区人民法院更名为苏州地区中级法院。1983年3月,地区中级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合并为新的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址设在苏州市大石头巷21号。199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办公、审判大楼,搬入南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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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05 21: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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